根据国家发展部长许文远2013年1月7日在博客文章中透露,当局已经发现了超大型EC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已针对关于EC和私宅总建筑楼面(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的条例作出修订。许文远在他题为“谁的利益受损?”的博文中说,最近一些超大面积EC登场后,很快就被抢购一空,而且买家似乎并不属于“夹心层”的中产家庭。政府决定制止发展商从售卖超大型执行共管公寓(Executive Condominium,简称EC)中牟利。这可能意味着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叫价动辄一两百万元的超大型EC会从此消失,甚至连私人共管公寓项目也会受到影响。他所指的“症结”,原来是天价EC的发展商把它们免费得到的额外空间,如屋顶花园和地面层花园等空间,都划入所售卖的地面层和顶层EC,并计算在所售卖的EC单位的面积之内,所以才出现了所谓的“超级EC”。
政府的修订条例尚未宣布,但是一些不愿具名的发展商纷纷猜测EC发展商可能被令把最大单位面积缩小到2000平方英尺以下,而当局也可能在斟酌把没计算在总建筑楼面之中的额外私有空间(private enclosed space)比率大幅度缩小,从达总建筑楼面的50%左右缩小至25%,并向超出所许可的总建筑楼面的面积征收发展费(development charge)。EC发展商青建地产集团董事经理左海滨就对记者说,过去两个多月来,发展商就已陆续接获修改建筑平面图的通知,以将额外私有空间缩小。据说一些已经提呈的私宅和EC新项目方案,也遭当局退回。
私宅项目也会受影响
他表示这引起一些民愤,是可以理解的。因为EC政策所服务的对象,似乎出现了偏差。这项改变不仅局限于EC,连下来登场的私宅项目也会受影响。因为发展商可能因须为原本免费得到的户外面积支付可观的溢价,而把一些先前附有额外私有空间的大型公寓,如地面层单位与顶层豪宅“腰斩”。他指出,发展商的解释是这类超大型EC只属于少数,而且它们的每平方英尺价位比较低,所以才会吸引到那些其实能负担得起私人房地产价格的买家进场。而媒体的报道也显示其中一家EC发展商,是以每平方英尺470元售卖其超级顶层豪宅,但其他普通EC单位的尺价,却是每平方英尺770元。
许文远表示令他感到非常纳闷的是为什么发展商要让自己的利益受损?为什么不将EC设计成普通单位,然后以较高的尺价卖出获利?因为这么一间超大型EC的面积,能够用来建造两三间普通的EC。于是他进一步了解个中原因,才发现发展商的利益其实没受损。他举例说,一间3500平方英尺的超大型EC,可能包含2500平方英尺的实用面积和1000平方英尺的私人屋顶花园。目前,户外屋顶花园是发展商免费得到的,即它们无须为这个额外空间支付发展费。市区重建局是为了鼓励发展商建造更多户外空间给居民共同享用,才允许这么做。发展商可以利用这些免费空间建造私人或公共露台,而且这些额外面积都不计算在总建筑楼面内。他指出,公共天空廊道(sky terrace)能很有效地推广绿化,并为居民提供有用的公共设施。然而,发展商建造附有私人花园的顶层超大型EC,以取代公共天空廊道的做法现在却越来越普遍,甚至连地面层的空地,也被作为额外的私有空间卖给买家。虽然发展商卖出额外的私有空间以赚取利润,在现有的市建局条例下并非不正当的做法,但随着越来越多发展商这么做,居民所能享用的公共空间也会随之缩减,而且将来的买家也会感到失望。因为他们会发现自己所买下的这些户外空间,其实是不允许加盖的。
许文远表示市建局在他要求检讨现有条列之后,已经做出相应修改。左海滨说,一些EC单位的售价创下新高,引起当局关注是可以理解的。虽然修订条例可能意味着发展商得为此多支付几个百分点的溢价,一些大型公寓也会更为昂贵,但影响范围较小,因此对他的公司并非大问题。
但是对此信息,发展商不会放弃建大型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