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被欺骗,如何寻求自保?

   被无良商家欺蒙,如何讨回公道?两个月前陪我外孙到大巴窑一电脑手机店买了个iPad。包装很美,店员说是新货,付了700多元。第二天外孙打电话给我,说在电脑里找到前用户储存的许多资料,还有一张维修记录。这显然是旧货。回去找回那个店家,他坚决否认是二手货,可是又解释不出为何电脑内有储存那么多资料。拖了好久,最后终于退钱给了外孙。也记得一年多前,有友人参加旅行团去北京,导游介绍团员去看一名中医,说他几乎是神医。也不晓得为什么团员都相信,结果友人也去给他检查一下,并拿了一些药,用信用卡付了5000新币。不过之后他心中觉得不太对劲,到了上海,他拿那些药到一药店去询问。上海药店说,那些药的价钱大约是新币800。他赶紧通知 新加坡信用卡银行不要付款,最后把药寄回去,没有付那5000元。上面提到的这类交易都属于不公平交易,是新加坡“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法”所不允许的。这个法令对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了解这个法律,消费者一旦受蒙骗,就可以凭借这条法律把无良商家告上法庭,讨回一个公道。这对构建一个公平诚信、和谐融洽的社会有莫大帮助。
 
这条法律有许多好处:
一、容易理解和操作,针对性很强。例如什么是不公平交易?它除了提出几个重要原则以外,又附录了20个不公平交易的例子。这些例子涵盖了无良商家一般惯用的伎俩,如挂着“搬迁甩货”的招牌,但几年来都不见搬迁,货也老甩不完之类。所以消费者很容易认出,商家是否有不公平交易的行为。
二、消费者提出指控后,法律把反证责任推给商家。商家要证明他没有做不公平交易的事,而不是消费者去举证。
三、一般的诉讼,若双方有订立书面合同,任何一方的口头说明或补充,法庭皆不采纳。但在不公平交易案件的诉讼中,即使双方有书面合同,消费者提出的商家所作的任何口头陈述或附加说明,法庭都会聆听考虑。这是因为商家的误导性陈述一般都是口头说出的。
四、交易货品的种类,涵盖范围很广,包括各种有形或无形的个人动产,各种商品以及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监管的各种交易和合同(金融产品)如信用卡、贷款、股票、商品交易以及投资基金等。
五、消费者申诉或索偿的渠道比较多。他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会出面帮他们争取。他们也可以与有关商家到新加坡调解中心,或新加坡社区调解中心去寻求调解,不过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消费者应先与有关商家理论,以减少损害程度。在理论无结果,调解也不成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行动。他们可以到小额法庭去起诉有关商家。小额法庭费用低,只允许争议双方出庭,不能请律师。如果不向小额法庭起诉,也可直接到地方法庭去起诉。
六、这条法律的另一个特点,是允许特定的社会团体去监督无良商家。目前受委任的团体是消费者协会和旅游局。若上述团体有理由相信某商家曾经、或者正在或很有可能从事不公平交易,它们会邀请有关商家与这些团体签订自愿协议书。商家在协议书中会保证不从事不公平交易,也会答应赔偿因它的不公平交易而造成消费者的损失以及特定团体因此而引起的开销。
 
向法庭申请庭令
又:若某一商家从事或准备从事不公平交易,上述的特定团体可向法庭申请庭令,宣布该有关商家正从事的或将从事的交易是不公平的,并可发出制止令,命令该商家不得从事不公平交易。若违反庭令,则要被罚款或被判坐牢。(不过特定团体在向法庭申请制止令之前,要由一倡议制止令审查小组先通过)。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这法律对消费者很宽容,但在这法律下的索偿或索赔,不能超过三万元,若索偿超过这个数目,就不能引用这法令起诉。就要用合同法或其他法律来起诉,起诉人就得不到那么宽厚的诉讼待遇。
 
若消费者向法庭起诉,会得到什么样的救济呢?商家要:
1.把消费者付出的钱、物品或其他对价还给消费者;或
 
2.赔偿消费者因商家的不公交易行为而造成任何损失;或
3.强制命令商家要履行某件事;或
4.命令商家要修理有关货品或提供某些零件;或
5.修改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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