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烟霾污染法案 有助缓解新印关系

  印度尼西亚国际法学者表示,新加坡草拟的跨境烟霾污染法案,有助缓解新印两国的紧张关系,不过执行起来仍需要印尼政府的配合。

  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昨起举办两天跨境污染国际法及政策学术研讨会,多名国内外学者就这方面的现状、局限和方案交流看法。

  我国在上周宣布要制定一项跨境烟霾污染法案(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Bill),以便提控导致我国受烟霾影响的本地及外国企业或团体机构。

  法案分刑事与民事两部分,刑事罪名一旦成立,无论是本地或外国的涉案公司法人,都可被判罚高达30万元。

  印尼哈沙努丁大学法律系博士沙里夫(Laode M. Syarif)受访时,赞扬这项法案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并表示法案针对的是企业及团体机构,能减少新印两国政府间的紧张关系。

  新加坡国际事务学会主席戴尚志有同感。他说:“法案表明即使是新加坡公司,政府也会追究它们的刑事或民事责任。这有助课题朝我国要求印尼承担责任以外的方向发展,让问题能去政治化一点。”

  不过沙里夫认为,该法案如果得不到印尼当局的协力合作,将难以执行。

  他说:“单靠卫星照片和地图还不足够,也需要实地的资料……当然,新加坡政府可以和当地非政府组织合作,但它们提供的资料不是官方数据,因此会被质疑。”

  国大法学院教授陈祺仁也表示,法案不是解决跨境烟霾问题的长期办法,我国政府仍需要与印尼展开合作。

  戴尚志则说:“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措施,看上去可能不错,但也可能陷自身于不利。有些企业可能在本地上市,无法离开新加坡,但另一些公司却可以。”

  他表示,单是追究某国责任,不足以解决跨境污染问题,如果从贸易流动性和经济互赖的角度出发,区域整体才能看到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亚细安投入63万元 不足解决跨境烟霾

  另一方面,沙里夫提到,亚细安成员国目前承诺为区域跨境烟霾污染问题投入50万美元(约63万新元)微不足道,跟挪威承诺给印尼的10亿美元(约13亿新元)森林保护资金,无法相比。

  沙里夫认为,印尼一旦签署所有其他亚细安成员国早已签订的《亚细安跨国界烟霾污染协定》,亚细安成员国承诺的资金势必增加,不过他预计印尼短期内都不会签署这项协定。

  他说:“烟霾问题在印尼不被视为重大议题,因为烟霾火点不靠近印尼首都雅加达,比较靠近新加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间的其他政治变数,也促使印尼国会不愿意签署协定。”

  不过,他指印尼已取得一定程度的进步,包括为法官提供特别认证,让他们有能力处理与环境相关的诉讼案。此外,印尼也正在整合当地不同平台的森林地图,以制成一份标准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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