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立大学研究人员从本地市场售卖的257种护肤品中,找出了高达520种成分。根据这些现有资料,他们发现其中有些成分含致癌性或皮肤敏感反应。不过,药妆产品所使用的成分剂量若保持在规定范围内,仍是可被接受的。
近年来,祛痘、紧肤或治疗皮肤敏感等各类药妆产品逐渐占据各大医院与零售药房,消费者在明星代言和产品广告的推动下,也开始关注这类产品。
新加坡国立大学药剂系康立峰博士领导的一组研究人员,从本地市场售卖的257种护肤品中,找出了高达520种成分。他们针对这些成分,逐一检索现有的研究资料和动物实验结果后发现,只有部份成分有研究文献资料,还有很多其他成分有待研究。
根据这些现有资料,他们也发现其中有些成分含致癌性或皮肤敏感反应,如果酸(AHA)、苯甲酸酯类(paraben,一种防腐剂)、乙醇酸(glycolic acid),以及多种香味剂如香叶(geraniol)和柠檬醛(citral)等。
康立峰受访时说:“如果某种产品的成分可导致动物产生癌变,它对人体也可能有害。这些护肤产品的致癌因素,大致上依据的是产品接触皮肤的时间和面积,如果接触时间长或使用面积大,那说明更多成分可渗透皮肤。相比之下,洗浴产品的潜在危害就相对较小,因为产品成分在接触皮肤几分钟后就被洗掉了。”
不过,他也解释说,药妆产品所使用的成分剂量若保持在规定范围内,仍是可被接受的。
药妆(cosmeceutical)产品是结合化妆品和药剂品特点的新产物,“药妆”一词最早出现在上世纪60年代,由美国化妆品化学家协会主席里德(Raymond Reed)创造。它指的是可达到理想美容效果,同时符合一定的化学与医疗标准,经科学方法生产出来的外用产品。
国大研究小组希望能在这些已知研究结果的基础上,针对更多药妆产品成分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确认产品对人体的安全性。
康立峰以作防腐抗菌用途的苯甲酸酯类为例说:“目前大多数药妆产品都含这个成分,随着一些研究成果的浮现,现在已有制造商开始以‘不含苯甲酸酯类’为卖点。”
另外,研究小组也希望有关当局能加强对药妆产品的监督管制工作。
康立峰说:“产品监管条例的制定工作所牵涉的范围广而复杂,包括整个国家经济。但站在科研角度来看,人体皮肤有足够的抗御能力,但很多化学成分还是能经过皮肤进入体内。所以,如果我们想对这类产品有更多管制,也许可把相关的化学成分的透皮吸收特性,作为监管条例的一项指标。”
卫生科学局:产品上市前须获批准
卫生科学局受询时指出,如果化妆品中包含了具有医疗和药物效用的生物活性成分,一般都被归属为药剂品类别,而非化妆品。这些产品须获得上市前批准,确保它们的安全性、质量和效用。
该局强调,任何声称具治疗或预防性质的保健产品,都须要有严格和足够的科学证据以证明信息属实。
国大医院皮肤门诊高级顾问医生胡政伟则说,国外已有大量的药妆产品研究,由厂商赞助的临床研究主要针对的是产品效用和安全性。他指出,药妆产品总体上是安全可用的,但一些消费者应留意自身的敏感反应。
他说:“如果一个人有湿疹或干燥的敏感皮肤,或皮肤曾受损过,他应避免使用果酸等含刺激性的化学物质。如果有人对香味敏感,则应避免使用含香叶或柠檬醛等香味剂的产品。若消费者不确定自己是否对某种成分敏感,也可自行检测,只需把产品涂抹在耳朵后方约两毛钱硬币大小的皮肤上,待三至五天后观察皮肤反应。”
卫生科学局也提醒说,人们对同一种产品的反应各有不同,消费者应谨慎选择,购买贴有足够资讯标签的产品,同时留意可引发敏感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