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工总会副秘书长王志豪认为,奖励除了要能减轻雇主在工资成本方面的压力,也应该在重新规划工作、提升雇员技能,以及照顾雇员的健康等方面,给予雇主一些援助。
政府最快在立法提高重新雇用年龄顶限,工运和商界都表示政府给予的时间充足,但他们也期待政府提供多方面的补贴和援助,协助雇主过渡。
本报昨天报道,人力部长陈川仁受访时表示,政府将在两三年内立法把重新受雇年龄顶限调高至67岁。退休与重新雇佣法令于2012年1月生效后,雇主须为健康和工作表现良好、年满62岁法定退休年龄者提供重新受雇至65岁的选择。
全国职工总会副秘书长王志豪昨天在面簿上表示很高兴人力部为立法设下期限。他说,工运一直与劳资政伙伴极力争取提高年龄顶限。
他呼吁雇主尽快做好准备,确保年龄超过65岁的员工继续被雇用。他也呼吁政府竭尽所能通过奖励配套鼓励雇主重新雇用年长者。政府明年2月公布的财政预算案将涵盖奖励详情,配套会提前从1月生效。
王志豪认为,奖励除了要能减轻雇主在工资成本方面的压力,也应该在重新规划工作、提升雇员技能,以及照顾雇员的健康等方面,给予雇主一些援助。
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执行理事长高元杰说,重新雇佣的做法在2006年首次提出时,日本才刚推出类似政策,因此我国政府当时有必要提供长一点的过渡期,让雇主学习如何应对,并教育雇主和员工,这次再上调年龄顶限就不须这么长的过渡期。
联合会下来将密切留意三个就业市场趋势:雇主如何为年长员工调整工作性质和人力政策;60岁至65岁员工的留职率;以及企业转型的速度和它们是否能成功削减对人力的需求。联合会将通过这三个趋势,决定是否要修改重新雇佣指导原则。为协助雇主和雇员调整心态,提高年长工人受雇能力劳资政委员会于2009年推出这套指导原则。
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营运总裁郑嘉顺认为,两三年的过渡期是足够的。但他指出,立法本身缺乏伸缩性,或多或少影响雇主在调动人手或为年长员工重新规划工作的灵活程度,也会加重生意成本。
他说,由于外籍员工政策导致人力市场的紧缩,不少雇主其实已经转向雇用年长员工,包括年龄超过67岁的员工,但雇用年长员工连带的多方面成本,也是雇主面对的挑战。雇主因此希望政府的奖励配套能承担企业在采纳科技、培训员工,以及工资和医药保险等方面的部分成本。
他说:“改善工作流程的做法包括利用科技,以削减对人手的需求。业者在这方面的硬体投资和培训都需要成本。虽然政府目前已有一些相关的津贴供业者申请,但并非所有公司都符合申请条件,例如员工人数不多的微小型企业。”